分户后怎么申请宅基地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8:45:47农村户口分户后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如下:
农村村民且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需要宅基地用地建房的,分户后需要提供派出所的分户证明及户口本,到村委会申请。
申请时应当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提交相关申请要件,以户为单位向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村级组织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申请理由、宅基地分配方案(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和建房(规划许可)方案(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村级组织进行调查,经调查异议成立的,撤销或修改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建房(规划许可)方案后,再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异议不成立的,征求拟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建房高度与相邻权利人房屋间距达到1:1.1的,可以不征求意见)。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级组织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完成农户申请等材料审查,其中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没有编制村庄规划的,审查是否符合本地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的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是否征求了拟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审查通过后,村级组织将申请上报至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到场进行实地勘测。
若申请符合宅基地分配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申请人需满足当地政策规定的条件,如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且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等。
申请宅基地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及住房安置证明等相关申请材料。
建议:
申请宅基地前,建议详细阅读当地关于农村宅基地申请的具体政策和条件,确保符合要求。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进行申请,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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