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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儿子有什么待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3:47:26    

烈士子女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定期抚恤金 :烈士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机关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征兵和公务员考录优先:

符合征兵条件的烈士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教育优待

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数要求投档。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

提供教育优待政策,包括免除或减免学费、提供奖学金、资助留学等,以确保烈士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

就业优待

烈士遗属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提供就业服务。烈士遗属已经就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应当优先留用。烈士遗属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证照,烈士遗属在经营期间享受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

经济援助

国家为弘扬烈士精神对其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下的优先和免费待遇。包括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等。

心理关怀:

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支持等服务,以帮助烈士子女应对悲痛和心理压力。

这些待遇旨在保障烈士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权利,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并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弘扬烈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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