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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办低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3:06:39    

办理低保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通常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民生需求确定。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

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或护理费用,家庭收入难以负担。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灾害:

造成财产损失或收入减少,难以维持基本生活。

孤儿或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需要特别照顾和帮助。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

或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

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其他特殊情况:

如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申请低保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医疗证明等,并向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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