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弃婴公告如何查询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7:32:47    

弃婴公告的查询方式通常如下:

省级地方报纸:

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查找弃婴或者儿童生父母的公告应当在省级地方报纸上刊登。

公告期限: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通常会设定一个期限,如60日、90日或180日,在这段期限内,如果弃婴和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则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查询渠道:

您可以通过阅读省级地方报纸的相关公告栏目来查询弃婴公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