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房子如何补偿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6:32:48房子拆迁的赔偿方式及标准如下:
住宅房屋:根据拆迁前房屋评估价值,给予1:1的补偿。
非住宅房屋:根据拆迁前房屋评估价值,给予1.2:1的补偿。
补偿标准:房屋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例如,草房1900元/平米;砖瓦房2400元/平米;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2800元/平米;楼房(二层以上)3300元/平米。
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给予1.5倍的补偿。
国有土地:按照征收前三年平均地价,给予1.5倍的补偿。
房屋附属物:如阳台、露台、地下室等,根据实际面积给予相应补偿。
构筑物:如围墙、水井、厕所等,根据实际面积给予相应补偿。
住宅房屋:
原地重建:按照拆迁前房屋面积,原地重建住宅。
异地安置:根据拆迁户意愿,选择异地安置住宅。
非住宅房屋:
原地重建:按照拆迁前房屋面积,原地重建非住宅房屋。
异地安置:根据拆迁户意愿,选择异地安置非住宅房屋。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针对非住宅房屋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抢栽抢种抢建不补偿:对于自发布征收土地告知书之日起抢栽、抢种或者抢建的地上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建议:
具体补偿金额和方式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建议咨询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
被拆迁人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