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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违规招生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43:29    

违规招生是指学校或教育机构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规定,采取虚假宣传、超计划招生、降低录取标准等手段,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违规招生行为:

1. 提前进行学生信息登记、摸底选拔,以考试成绩、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提前圈定学生;

2. 通过“竞赛班”“重点班”等诱导学生、家长报名;

3. 摇号录取时,未按顺序号递补录取;

4. 在招生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

5. 民办学校未经核准,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限制学生报名;

6. 以“五四制”等名义接收非本校学生、非本年级段学生就读;

7. 故意提前或推迟招生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8. 干扰学生选择填报学校的意愿,擅自涂改学生填报的志愿;

9. 收受招生学校所谓的“劳务费”或“奖金”等进行买卖生源;

10. 向生源学校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招揽生源;

11. 搞虚假和欺诈宣传活动,采取诋毁其他学校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12. 以许愿、承诺给学生减免费用等条件来招揽学生;

13. 与社会中介组织、教育机构结成招生联盟,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

14. 通过办“空壳”学校、买卖学籍等方式违规招生;

15. 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违规跨区域、跨省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

16. 存在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的,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的;

17.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掐尖或变相“掐尖”招生;

18.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学生考试成绩、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19. 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20. 中职学校以招生为目的与初中生源学校或中介机构、个人签订各种形式的有偿协议的;

21. 招生学校及招生人员向初中生源学校及教职员工支付招生费用,或向初中生源学校教职员工发放奖金、津补贴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或组织初中生源学校教职员工参加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的;

22. 委托中介机构、相关公司或利用本校学生招揽生源并支付招生费、高额电话费、高额差旅补助等费用的;

23. 以其他名义向初中生源学校合作企业等关联单位转移资金并用于支付招生费用的;

24. 有偿购买或用其他违规手段获取生源信息的;

25. 未经主管部门核验招生资质进行招生的,或未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公开发布招生信息进行招生的;

26. 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在校学生的;

27. 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或与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不符,在办学条件、办学性质、办学层次、招生专业、收费资助、毕业证书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存在虚假承诺或欺骗学生的;

28. 恶意链接、仿制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及其微信小程序进行招生宣传,或违规实行网络推广招生、网络代理招生,或利用网络和其他手段对其他中职学校、初中生源学校进行诋毁、诽谤的;

29. 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违规行为。

以上行为,一旦查实,将追究违规人员及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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