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技术归谁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41:54技术归谁的问题,主要依据技术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下的技术归属规定:
根据技术合同权益归属协议,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期间研制开发取得的一切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相关专利权、商标权等)的所有权均归公司所有。劳动者在离职时需要将与公司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数整理上交,才能获得批准离职。
甲方取得的软件产品许可权归甲方公司所有。非经公司授权,乙方不得将软件产品及相关使用、宣传资料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侵权行为。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发现或其他技术成果应明确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和分享。对于后续改进技术的分享办法,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参考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他方无权分享。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如果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如果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如果一方声明放弃其专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则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但申请人取得专利权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专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则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根据《民法典》第848条的规定,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特定情形下,智力成果创作人也可以成为职务成果的主体,如创作作品的作者可以成为职务成果的主体。
职务成果的主要权益属于单位,包括所有权、使用权、转让与许可权、收益权,以及职务成果归个人时的优先使用权等。非职务成果的所有权益均属个人。职务成果的权益属于完成该成果的个人所在单位,从权利和义务一致的角度来看,这一原则也是合理的。
建议
在撰写技术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使用权、转让权等,并详细列出保密条款和后续改进技术的分享办法,以避免未来的纠纷。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可以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