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费多久没有收费
档案费在 2016年已经全面取消。具体来说,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的说法,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档案费。同时,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指出,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因此,可以确定从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1月1日,全国范围内已经停止收取档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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