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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日遇上法律日:以“法院红”守护“生态绿”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1 18:19:00    

来源:【江油法院】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

大地为纸,青山为墨

地球以亿万年时间,绘就万物相依的生命长卷

4月22日是第56个世界地球日

同时也是第63个世界法律日

当地球日遇上法律日

江油法院以切实行动

坚决扛起守护绿水青山的政治责任

活跃在司法审判、普法宣传的第一线

青山绿水间,巡回审判忙。为强化野生植物保护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在第56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法官来到有着近700年历史的青林口古镇,把巡回法庭“搬”进案发地,通过现场以案说法的方式,给违法者和旁听群众送上生动的法治课。

“被告人何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冯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在村委会,100余名群众现场旁听庭审。

去年3月,被告人何某发现了生长在石头缝隙里,树龄有近200年的一棵野生川柿,俗称“金弹子”树,该树树桩及根部巨大,在景观行业内具有高昂交易价值。何某于是秘密邀约冯某合伙将该株“金弹子”盗走,并运至重庆武隆,以6.28万元的价格销售给李某,李某又以8.8万元转卖给他人。

经鉴定,该株被盗的“金弹子”树,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被告何某、冯某的行为已触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庭审现场,法官结合本次审理的案件,向现场群众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宣讲,同时发放了宣传资料,并呼吁大家强化生态保护意识,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者,成功收获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教育效果。

当地球日遇上法律日,既是浪漫的“邂逅”,更是法律赋予我们保护地球环境当仁不让的职责所在。

近年来,从“增殖放流”到“复绿补植”,江油法院始终坚定走在不负绿水青山,建设美丽江油的司法实践之路上。未来,江油法院将持续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作用,将法治宣传阵地延伸到人民群众身边,以司法利剑守护绿水青山,让法治光芒映照星河长明。

本文来自【江油法院】,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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