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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单多久抵扣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3:15:5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 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税单的抵扣期限为 180日,即从发票开具之日起算,需要在180天内完成认证和抵扣。如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认证和抵扣,则进项税额将无法计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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