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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法院管辖哪些案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13:54    

各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如下:

基层法院管辖

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第一审民事案件:

重大涉外案件。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海事、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以及与仲裁相关的案件(如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涉外仲裁的证据、财产保全、仲裁裁决的执行、撤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审刑事案件: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一审民事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审刑事案件: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这些规定确保了各级法院在审判案件时能够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法律规定,合理分配审判资源,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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