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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告名誉损失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19:24    

告名誉损失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立案审查

法院在接到诉状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审查立案条件。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当事人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送达与答辩

立案后,法院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需要在15日内进行答辩,并通知法院进行证据交换。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可以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法院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会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法院会按照排期开庭的时间进行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举证和质证,法院会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

宣判

开庭审理结束后,法院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判决。

判决结果会以书面形式送达双方当事人。

执行

如果判决生效后,侵权人未履行判决内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

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当事人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以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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