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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3 13:19:52    

在济南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应提供相应的证件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若委托他人代办提取,则需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相关证明材料

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提供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协议或房改分配表。

购买拆迁安置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相关证明材料

租赁本市商品房定额提取:单身职工(不能代办)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有济南行政区域内公积金缴存地在房产信息无联网区县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租赁本市商品房限额提取: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单身职工(不能代办)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其他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1-4级)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确保提取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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