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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对象的范围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5:51:24    

监察对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这些人员虽然可能没有公职身份,但依法承担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责。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涵盖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以及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这些单位中的管理人员,无论是否具有公职身份,都属于监察对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包括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除了上述几类人员外,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也属于监察对象。

总结来说,监察对象的范围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无论其是否具有公职身份,只要他们实际履行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责或在特定条件下行使公权力,就可能成为监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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