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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社保怎么接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9:11:26    

产妇在产假期间,社保缴纳方式如下:

用人单位继续缴纳: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必须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本人继续缴纳:

产假期间,职工本人也应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保费用代收上交:

产假期间的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代收,并上交至社保机构。职工可以自行将个人缴纳部分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代缴或垫缴后归还。

生育津贴与社保缴纳:

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可自己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法律保障:

我国法律规定,孕妇生产后的产假期间将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原单位无权以生产为由拒绝缴纳产妇保费。

综上所述,产妇在产假期间,其社保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具体缴纳方式可以协商确定。建议产妇与用人单位保持沟通,确保社保缴纳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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