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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举证期限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6:02:29    

开庭举证期限的长度主要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或由人民法院指定,并且根据案件的审理程序有所不同。

当事人协商确定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来设定一个合理的举证期限,但需得到法院的批准。

人民法院指定

普通程序: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中,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

简易程序: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五日。

小额诉讼: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新证据的举证期限

第一审:在第一审中,如果当事人提供了新的证据,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

第二审:在第二审中,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举证期限也不得少于十日。

延期举证

举证期限届满后,如果当事人需要提供反驳证据或对已提供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进行补正,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且该期限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

法律后果

逾期举证: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将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法院审理时不会组织质证。

综上所述,开庭举证期限的具体长度取决于案件的审理程序及当事人是否协商一致。在普通程序中,举证期限通常不得少于十五日;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中,则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于新证据,无论是在第一审还是第二审,举证期限均不得少于十日。此外,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举证,可以向法院申请,但需经法院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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