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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期怎么界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40:10    

处分期是指从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解除处分之日止的期间。具体期限根据不同的处分种类而定:

警告:

警告的处分期限为6个月。

记过:

记过的处分期限为12个月。

记大过:

记大过的处分期限为18个月。

降级、撤职:

降级和撤职的处分期限为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又受到新的处分,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此外,如果学生休学,处分期会中断,复学后处分期继续计算。

对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如果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并且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这些规定适用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具体实施还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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