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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有哪些形成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52:24    

债权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

合同:

合同是债权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基于合同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立的。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只有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即使无过错,造成他人损失仍需负赔偿责任。

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这些是债权产生的主要原因,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产生的原因不是封闭性的,还可能包括其他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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