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留置对象有哪些
监委留置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 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
2. 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
3. 可能逃跑、自杀、串供、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被调查人。
4. 涉案人员,特别是那些可能涉及重大或复杂案情的人员。
采取留置措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要求,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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