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新规护航R1线建设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9 10:56:00N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5月8日,记者从泉州获悉,泉州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发布《泉州至厦门至漳州城际铁路R1线(泉州段)安全保护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规范R1线泉州段安全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明确各方责任,保障城际铁路建设与运营安全,有效期至2030年4月9日。
R1线作为串联泉州、厦门、漳州三地的城际铁路干线,其建设对促进厦漳泉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规定》的出台,不仅为R1线安全运营筑起“防护网”,也通过规范管理平衡了铁路建设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为后续线路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管理经验。
划定安全区范围 实施分级管控
根据《规定》,R1线安全保护区范围分为“安全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两级,覆盖地下、地面及高架段周边区域。其中, 安全保护区:包括地下车站及隧道结构外侧50米内、地面及高架车站轨道外侧30米内、出入口等附属设施外侧10米内、过水域隧道及桥梁外侧100米内等区域。
特别保护区:在安全保护区内进一步划定限建范围,如地下车站及隧道外侧5米内、高架结构投影外侧3米内、水域隧道及桥梁外侧50米内等。特别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除必需的公路、市政、园林、环卫和人防工程外的其他建设活动。
在保证R1线设备设施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泉州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地质条件或特殊情况调整保护区范围,调整后需及时向社会公布。
严管外部项目 全流程动态监管
《规定》明确,在安全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影响R1线安全的建设或作业活动(如施工、爆破、管线敷设等),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实施全流程动态监管。
项目策划阶段:牵头单位需征求R1线建设、运营单位意见,明确安全保护要求。
规划许可阶段:建设单位须提交《相互影响评价报告》,经R1线建设、运营单位论证后纳入审批流程。
施工许可阶段:建设单位应编制《安全保护方案》,包含风险分析、应急预案等内容,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施工。
建设阶段: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R1线建设、运营单位开展巡查,建设单位须严格按方案施工,竣工后提交完整资料。
对于已建成或在建的外部项目,要求及时对接方案调整,必要时按属地政策征拆或采取保护措施;无需审批的小型作业也需书面征求R1线管理单位同意。
建立应急机制 强化风险处置
为应对突发情况,《规定》明确要求:R1线建设、运营单位定期巡查安全保护区,发现违规作业可责令停工并上报处罚;若施工监测数据异常或出现结构险情,建设单位须立即停工,启动应急预案并通报相关部门;市政抢修、防洪排涝等应急作业需提前书面告知R1线管理单位,确保快速联动处置。
泉州市人民政府建立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安全保护区内规划、建设及重大事项;R1线建设、运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丰泽区、晋江市、南安市政府及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协同落实。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10余个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规定》强调,外部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须严格执行安全保护方案,擅自变更或违规作业将面临整改、处罚等法律责任。同时,地下管线权属单位需加强维护,避免对R1线设施造成影响。
编辑:周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