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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牢记事故悲剧 不做误事“醉”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8 17:27:00    

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牢记事故悲剧 不做误事“醉”人

2025年7月4日11时55分,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110指派:在西平县五沟营常湾村西南北路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发现常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五沟营镇常湾村西南北路由南向北行驶,与崔某驾驶同方向行驶的四轮电动车追尾相撞,造成常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中无牌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常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由医护人员提取常某血样进行送检鉴定,2025年7月9日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常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93.39mg/100ml,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西平县公安局依法对常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立案侦办,等待常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西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希望每个驾驶人都记在心里,知敬畏,知行止,切勿害人害己,以身试法。(冯占华 郭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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