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至什么
合同要约在 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根据《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要约在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生效,无论受要约人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此外,要约的效力期间由要约人确定,如果未预先确定,则应区分口头要约和书面要约,前者如未立即作出承诺即失去效力,后者如未规定有效期间,则应确定一个合理期间作为要约存续期限。
综上所述,合同要约的生效条件是到达受要约人,并且其效力期间根据要约人的确定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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